鬼骨面君

佛系写手,糖浅刀轻

【江厌离中心向】离者不归(19-6)

 * 七夕度假小日常~让金凌在师姐肚子里多待一会儿吧(我实在舍不得)

 * 在我的理解中,轩哥大概不能算一个合格的知己,但绝对是一个合格的丈夫,以及父亲

 

【19-6】

 

其实她也懂得,讲归讲,听归听,她和两个弟弟在莲花坞的那些过往,金子轩是不会理解的。

 

毕竟,没有人可以完全理解另一个人。有人愿意静下心来听你说话,就已经是很值得幸福的事了。

 

想到这里,腹中的孩子略动了动,江厌离温柔地抚了抚:“嘘,你爹爹睡着了,我们别扰到他。”

 

孩子像是听懂了一般,很乖地安分了下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锦城,傍晚,萧家后院。

 

七夕这几日天气晴好,到了晚上,朗月无云。明媚的上弦月不高不低地挂在夜幕上,旁边稀稀落落缀着几颗闲散的星子。

 

夏末将至,此处却听不到聒噪的蝉响。大概是因为院落幽深,花树多于乔木,大大小小的湖泊旁皆是水草丰美,几阵夜风过,气温不闷不燥,就连虫鸣声也显得恬淡从容了不少。

 

江厌离坐在一片精致的小花圃边,宽敞的藤椅触体生凉,隔着纱衣斜坐在上面,既舒适又消暑。藤椅上方遮着一方凉棚,几盏风灯挂在棚檐下,安静而慈爱地为周围那些调皮的飞蛾小虫发光发亮。

 

这段时日,江厌离跟着金子轩在外祖家小住,与其说是拜访,倒不如说是度假。为免她换了环境不自在,金子轩白天都陪她出去玩,扮作寻常布衣,逛街听戏放风筝,晚上应酬一下府中的亲戚们,除了外祖父外祖母,尽量不让她在生人堆里久待。这样一来江厌离可清闲了,就像现在,用过晚膳,金子轩还在前厅,她就能以安胎为由提前离席,挑个竹竿,在花圃里打下一些开得正盛的合欢花,再铺到木箅子上细细挑拣。

 

四周静得只剩小飞虫义无反顾往风灯上撞的声音,江厌离挑了半晌,眼睛有些酸,便靠在藤椅上略作休息,一边抚着腹中的孩子,一边轻嗅指尖的合欢香味。

 

忽然,一阵稚嫩的嬉闹声从月洞门外闯了进来。江厌离眉眼微抬,只见是几个七八岁的小孩,举着纱网和布袋,还有几个麻布萤灯,正你追我赶地撒欢儿,甫一进院就望见了她,几个团子立马安静下来,下意识地把手里的东西往身后藏,一边蹭着小步子走近,一边怯怯地瞟她。

 

江厌离猜测他们是萧家的孩子,只因她不常走动,所以见她眼生,于是微笑着看着这些小团子,也不说话,生怕吓着他们似的。

 

团子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,一个穿红衣的小男孩上前鞠了个礼:“夫人。”

 

江厌离站起来,柔声道:“你们认得我?”

 

似乎觉得这声音好听,孩子们面上的拘谨少了些,纷纷抬起滴溜溜的大眼睛看看她,然后诚实地摇摇头。

 

“我是来这里做客的。”江厌离说罢,想了想,道,“放心,我不会对别人说遇到过你们的。”

 

这些孩子衣着不凡,又很知礼,看样子都是萧家的亲眷子弟,大概也只有没大人跟着的情况下才玩的这么开心放肆,结果就被她撞了个正着,江厌离可不希望搅了他们的兴致,于是这般安抚道。

 

果然,这话正中团子们下怀,小小的眉头终于舒展开,连忙不甚整齐向她行礼:“多谢夫人!”

 

江厌离笑道:“不用谢,去玩吧。小心看路。”

 

“是!”红衣男孩愉快地道,往藤椅上一瞧,看到了铺满合欢花的箅子,便好奇道,“夫人……您摘这么多花做什么?”

 

“这个啊……”江厌离沉吟道,“这是合欢,采下晒干之后,做香囊用的。”

 

孩子们闻言,顿时惊异地议论道: “香囊?” “你阿娘做过香囊吗?”  “没有,我阿娘的香囊都是买的,她才懒得做这些。” “这个能做香囊啊?很香么?” “我怎么知道?合欢树那么高,平时也闻不到……”

 

这场面看得江厌离哭笑不得,她坐回藤椅上,轻声唤道:“很香的,来,闻闻看。”

 

孩子们既跃跃欲试,又怕直接冲上去有失礼数。江厌离只好拿起一朵,凑到鼻尖上嗅了嗅,道:“气味有些淡呢……”

 

这一下,幼小的好奇心战胜了所有的不安,红衣男孩第一个走了过去,其余同伴见状,便大着胆子跟上前,乌泱泱围在了江厌离身边。

 

金子轩到的时候,远远看见一群小脑袋攒动在江厌离周围。江厌离微笑着,好像还说着什么,一边说一边给每个人都分了一朵合欢花,小脑袋们把花捧在手心,仰起脸看她的眼睛,那些视线在不算太亮的风灯下催生出一种温柔的光晕,不费吹灰之力地击中了金子轩的心脏。

 

累了一天的他脑海里忽然蹦出一句很矫情的诗:长思远在天边,不意竟在眼前。

 

“夫人夫人。”一个藏蓝衣裙的小女孩看着江厌离隆起的肚腹道,“您是怀了宝宝吗?”

 

江厌离略略一惊,孩子们的视线齐刷刷被吸引了过来。那女孩儿以为自己说错了话,有些紧张地解释道:“我……我记得,阿娘怀弟弟的时候就是这样的……”

 

“你说的没错。”江厌离摸了摸她的头。

 

团子们对手心里的合欢花瞬间失了兴趣,除了一两个有弟弟妹妹的,全都像小奶猫一样,好奇地盯着江厌离小小山包似的肚子。

 

“小宝宝是男孩还是女孩啊?”一个团子问道。

 

江厌离想了想:“我也不知道……可能是个女孩子吧。”

 

“对的!”藏蓝衣服的女孩儿说,“我听阿娘说过,肚子尖尖的是男孩子,圆圆的是女孩子。夫人的小宝宝长得圆乎乎,一定是个女孩子。”

 

“哦——”其他的团子们纷纷发出豁然开朗的嘘声。

 

江厌离低头摸了摸腹中的小家伙,笑着道:“等到出生的时候就知道了。如果将来有机会,我再带她过来,和你们一起玩。”

 

“真的吗?”红衣男孩眼睛里闪着星星,“到时候我们带她一起捉萤火虫!”

 

“要去也不能跟你去,”藏蓝衣服的小女孩嗔怪道,“所有的萤火虫都被你捉走了,跟着你只能提袋子。”

 

红衣男孩反驳道:“那我不还是一样做了盏灯给你?”

 

女孩儿低头瞅了瞅自己手里的萤灯,撅着小嘴不说话。 

 

看着他们肉嘟嘟的小脸蛋,江厌离心都酥了,一个一个看过去,眼神一晃,望见一个穿银灰衣袍的男人从不远处的石子小径上向她走来。

 

“又做这种精细活,不怕伤眼睛?”金子轩走近道。

 

江厌离眼中有挡不住的爱意:“还好,没那么精细。”

 

孩子们扭过头看到金子轩,忙不迭地敛了笑容,拘着小身板向他行礼。作为锦城萧氏的外孙,金子轩算是他们的远房表亲,在他们幼小内心中的印象一向是一副厉害、神气、不开心不爱笑的样子,看上去多少有些怕人。

 

金子轩也不愿意和他们多说,只是颔了颔首。那红衣男孩见状,扯了扯蓝衣女孩的袖子,对江厌离匆匆行了个礼,就拽着她跑开了,其他的包子们也紧随其后,急急地揣好自己的合欢花,留下一句句“夫人再见”。

 

然而不一会儿,红衣男孩又拉着蓝衣女孩哒哒哒地跑了回来,把一盏萤灯塞到她怀里。

 

“这个留给您,当做合欢花的谢礼。”男孩道。

 

“也算是给您肚子里的小宝宝的礼物。”女孩补充道。 

 

还没等江厌离做出回应,两个小身影就手拉手跑远了。

 

江厌离看着亚麻布袋里纷飞闪烁的流萤,笑道:“我们如兰真是走到哪里都能收到礼物。”

 

“这是那些小孩儿送给你的。他又看不到。”金子轩坐到了她身旁,揽过她的肩膀道,“你还没说拣这些花瓣做什么。”

 

江厌离侧过身,低头摆弄花朵:“难得这里合欢开的好,我挑一些,给外祖父外祖母缝几个香囊。这花安五脏,和心志,悦颜色,放在他们枕下最好。”

 

金子轩瞧了一眼那片粉白粉白的合欢花:“没有我的?”

 

江厌离回头,被他这副孩子气的神色逗笑了,心中忽然生出一点作恶欲,于是信手捏着一朵合欢,在金子轩高挺的鼻梁上扫了扫:“你都如此说了,我还能不给你做吗?”

 

合欢的花丝柔软纤长,金子轩被扫的好一阵皱眉。他沉默地搔了搔鼻子,正当江厌离以为惹他不开心了凑过来查看时,忽然伸出爪子,好好咯吱了她一通,像小孩子撒气一般,任凭江厌离怎样笑着求饶都不吭罢休。直到她手里的花瓣再也拿不住,如一叶粉蝶轻飘飘顺着裙摆滑落,才半擒半抱地把她揽进怀中。

 

笑闹一阵,江厌离靠在金子轩胸口,两朵合欢被她举到灯下,洁白的花序纠成一团,散开花丝渐变成粉红色,蓬松优美,像一对饱蘸风月的绒扇,又好似光彩夺目的孔雀屏,灯光从绵密的花丝中渗透下来,娇娆的光雾在空气中晕开,像极了爱情的模样。

 

金子轩也端详着江厌离手中的花朵,脸颊不自觉地蹭着她的耳廓,双手抚在她的肚子上,好像双臂之间环着的,是整个世间最贵重的东西。

 

耳鬓厮磨了半晌,金子轩想起江厌离晚膳又吃的不多,于是道:“我去拿点宵夜。你想吃什么?”

 

江厌离道:“都好。”

 

“啧,又是都好。”金子轩朱砂一皱,“不能都好,你不告诉我,我哪知道你想吃什么?”

 

江厌离看着他眨了眨眼。

 

“你得……你得学的……学的娇气一点。懂么?”金子轩斟字酌句地道。

 

“为什么要娇气啊?”江厌离噗嗤一声笑了。

 

“有人疼你,为何不娇气?”金子轩道,“而且,你别总一副什么都好、什么都可以的样子,你要学会挑剔,学会埋怨,学会不满意。哪有像你这样怀了身孕还这么乖巧贤淑的……”

 

“唔……”江厌离靠在他身上,仔细地思考了一会儿,为难道,“可是你每次给我的东西我都很喜欢啊,根本不需要挑拣。”

 

金子轩忽然不说话了,贴着江厌离的那半边脸隐隐发烫。

 

“就像,今日我本来不知道想做些什么,然后你带我去城郊放了纸鸢,我就很开心啊,让我想起小时候父亲给我们扎的纸鸢了……哦对,还有这个。”江厌离拿起萤灯,娓娓道,“当时你往我家院里放流萤的时候,我也是喜欢得紧,只是……当时不好直接告诉你……”

 

“哼,你要是早点告诉我,说不定我们还能早点在一块。”金子轩又把她抱紧了一些,“你真是……从来不会开口要东西,喜欢也不说。”

 

“只要是你给的我都喜欢。”江厌离在他怀里转过身,摸摸他略红的脸,笑道,“所以我感觉这辈子都不用学着挑剔了。”

 

她平和的眉眼铭刻在金子轩眸中,那一刻,仿佛变成了檐角的灯火,以一种无声而又强大的力量吸引着金子轩,他的心则是一只小蛾,心甘情愿拼尽全力煽动翅膀飞向她,根本无暇思索这纵身一跃的理由。

 

总有人说“一个女子的脸红,胜过千言万语”,而此刻,江厌离却觉得,一个男子的脸红所包含的更多。

 

“咳……”金子轩极不自然地放开她,“那我去了。”

 

江厌离看他克制着自己逃也似的步伐,差点又同手同脚,捂住嘴乐了。

 

相较于动嘴皮子,金子轩一向更喜欢动手做事,宁可做一箩筐令人感动的事情,也不愿说半句肉麻的话。可让江厌离没想到的是,成亲这么久,面对这种坦率的表白,他还是会脸红红到脖子根。

 

就像新婚不久的那次:金子轩终于壮着胆子,把那封快要被捂熟了的“情书”背出来的时候,脸也是这样红。

 

难得的是,江厌离居然还忍着笑,一字不落地听完了那封神似《静女》的“情书”。如此看来,和他比起来,她还是有进步的。

 

“如兰,你爹爹还是很可爱的。”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一炷香的时间后,金子轩提着一个小食盒走到江厌离眼前:

 

“你一个人在这咕哝什么呢?”

 

“我在和如兰说话。”江厌离伸手拉住他的衣袖。

 

“如兰……魏无羡取的字?”金子轩一边打开食盒一边道。

 

他顾念着江厌离的胃口,拿来一份淋了辣椒和麻油的米凉粉,还有白天刚置备的蜜桐酥。

 

“是啊。”江厌离道,“取的很好,不论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,都可以用。”

 

“我看,八成是个女孩。”金子轩拿起一块蜜桐酥递了过来,看到江厌离伸来的手,皱眉道:“啧,张嘴。”

 

江厌离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手臂,咬住了金子轩喂过来的糕点。

 

这次的蜜桐酥比上次在锦城客栈里吃的要甜。江厌离噙着一小口香醇绵滑的桐花蜜,含了好久都舍不得化掉。

 

舌尖上的甜味和记忆中的清苦产生强烈的对比。她忽然惊觉,自己早已在潜移默化中习惯了作为“金少夫人”的幸福,对于之前苦苦相思的回忆和心境,不知不觉间,已经像是在看别人的故事。

 

“想什么?”金子轩道。

 

江厌离回神:“没什么。就是在想,这几年的变化大得让人心惊。不知道再过几年,几十年……抑或等我们老了,又会是什么样子。”

 

金子轩低头舀着凉粉的汤汤水水,看着辣油像水彩一样晕开一抹抹红色:“不知道。为什么会想这些?”

 

“也许是这几天看到外祖父外祖母,想着将来,我们老了之后,看着那群年幼的孩子,会是什么感觉。”江厌离像是在自言自语,“到时候,我就成了鸡皮鹤发的阿婆,只盼着金公子不要色衰爱弛才好,更何况我本来就长得不好看……”

 

金子轩用一勺子冰粉堵住了她的话:“你鸡皮鹤发,我不也鸡皮鹤发了吗?都是要死在一起的人了,哪里还会相互嫌弃?说不定我死在你前头呢,想嫌弃你都没机会了。”

 

“别胡说。”江厌离道,“你若死了,我便跟去。”

 

金子轩倒是笑了一声:“蠢货,这样能跟?”

 

“嗯……”江厌离思考了一会儿,眼睛里似是有憧憬的光,“将来,我们很老很老、快要入土的时候,孩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,也会有一大家子人。到时候我们就挑一个天气好的晚上——就像今天这样的晴朗的晚上——找一个清静的地方,手拉手一起死去……”

 

“然后,即便第二天被人发现了,脸上还是带着笑的。儿孙们的哭声我们也听不到了,对吗?”金子轩又喂了她一口蜜桐酥,然后看着江厌离一边掩嘴嚼着,一边点头,看得他又气又乐,忍不住捏了捏她的鼻子,“嘶,我看你还挺期待的是不是?别说了别说了,孩子忌讳着呢。”

 

江厌离咽下口中的甘甜,奇道:“你何时也在意这些了?”

 

金子轩垂下眼,沉默了片刻,道:“自从你怀孕之后。”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金子轩没有告诉过江厌离的是,自从得知自己要做父亲后,他在紧张惊喜之余,又多出几分前所未有的念头。

 

或许可以称之为,野心。

 

之前的金子轩,对家主之位没什么感觉——那是一个注定属于他的东西,拿没拿到手,只是时间问题。没有人问过他想不想要,也没有人有足够的本事把它夺走。

 

他就像个面对加冠礼少年,只需等待,无需野心。

 

但这个孩子的存在,让金子轩不由地越想越多。从小到大,他的所有东西都是最好的,除了自己的天资和努力,还有父母一早为他铺好的地位与人脉。大概是出于本能,如今他也开始思量这些,他需要那样一个位置,来给予这个孩子最好的一切。

 

“我只希望,孩子能够健康平安。”

 

江厌离如是说。

 

沉浸在这些想法中的金子轩醒过神,看着她的眼睛。

 

其实,这孩子一出生,就注定是众星捧月的——父亲是兰陵金氏嫡出独子,母亲是云梦江氏唯一的女儿,背后还有眉山虞氏和锦城萧氏;舅舅更是如今的江家宗主,还有一个飘在外面的舅舅,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夷陵老祖……

 

“……如果是个女儿,一定会特别喜欢阿羡,阿羡他从小就很会哄女孩子开心的。”江厌离嘴角止不住地上扬。

 

这话落在金子轩耳朵里,就变成了魏无羡从小到大经常哄江厌离开心。

 

“哼,油嘴滑舌。”金子轩翻了个白眼,“要真是那样,我一定让魏无羡和她保持距离,免得带坏我女儿。”

 

“那,你信不过阿羡,信得过阿澄吗?”江厌离好整以暇地问道。

 

“……江晚吟还凑合吧,比魏无羡强。”金子轩琢磨了一会儿,忽然反应过来,“等等,我为何要让考虑他俩?我的女儿我自己教!”

 

江厌离笑道:“你们三个一起教她难道不好吗?”

 

金子轩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,绝望地摇摇头。

 

“可以的,到时候有她在,说不定你们之间还会比现在更亲近。”江厌离顿了顿,语气略显怅然,“只是不知道,阿羡什么时候能从乱葬岗回来……”

 

虽说金子轩依然不喜魏无羡,但和江厌离成婚后,他已经在有意识地克制自己的情绪表达,不让她为难。如今她谈起这个话题,想必心里是很难受的。于是,思来想去,金子轩垂着眼问道:

 

“魏无羡……什么时候进的莲花坞?”

 

江厌离一怔:“怎么突然问这个?”

 

“……忽然觉得,很少听你讲起你和他们在莲花坞的事。”金子轩眼睛看着别处,道,“你要是愿意讲,我也是……可以听一听的。”

 

其实何止是很少,江厌离几乎从未和他讲述过自己的过去,她似乎生来就是一个倾听者,用金子轩的话来说,就是“他二十多年的生命中,唯一一个愿意好好听他说话的人”,以至于他愈发依赖对她的倾诉,以及这种倾诉带来的舒畅、自信、和安然。

 

不知是太过了解金子轩这样的想法,还是感觉自己没那么重要,如果不是金子轩今日提起,江厌离也从没想过要和他谈论这些。他有点小心翼翼,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然一直搅弄碗中的凉粉。

 

江厌离看着他,默默半晌,欣慰地笑道:“好啊。”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不知过了多久,夜风渐凉,灯火边上的小虫依然扑棱棱地往上撞,木箅子搭在手边,上面粉白色的合欢花纷乱交织,像一群安栖于此的蝴蝶,有几只甚至挂落在江厌离的裙摆上,如墨如画。

 

江厌离一点点地讲着,讲到十岁的时候,两人用完了宵夜;讲到十四岁,金子轩躺到了她的腿上;也许是讲到十七岁的时候,江厌离的声音越来越轻,她低下头,看着枕在自己膝上睡去的男人,皮肤瓷白,朱砂明艳,鬓角和马尾英气十足,而此刻安静的眉眼又平添许多稚嫩。

 

她轻轻抚摸他的脸,就像那次他在眉山酒醉,也是这样毫无防备地睡在她身边。

 

“累了一天了,还强撑着陪我说到现在……”江厌离笑道,“傻孩子。”

 

其实她也懂得,讲归讲,听归听,她和两个弟弟在莲花坞的那些过往,金子轩是不会理解的。

 

毕竟,没有人可以完全理解另一个人。有人愿意静下心来听你说话,就已经是很值得幸福的事了。

 

想到这里,腹中的孩子略动了动,江厌离温柔地抚了抚:“嘘,你爹爹睡着了,我们别扰到他。”

 

孩子像是听懂了一般,很乖地安分了下来。

 

闻着清淡的合欢花香,江厌离拿起身边的萤灯,轻轻打开麻布袋,一个个蓝绿色的精灵从她手里逸出,兜兜转转地回归到自由的夜空中,这满目如梦似幻的光影,比起当年的疏落,又多了些甜美安然。

 

飘摇如尘的流萤从凉棚内飞向月空,荣枯须臾,明灭不定。檐下的江厌离抬起头,望着它们离去的方向,在视线的尽头,恍见月弯如浅笑,笑尽人间风情。

 

 

 

 


评论(89)

热度(740)

  1. 共4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